當我發現這本日記本的時候,我仍以為仲介說的都是實話。她以為只要說謊,我就會在這裝潢得光鮮亮麗,實則只是老舊公寓中最乾癟、最枯萎的房子裡,待久一點。
越久越好,直到我跟著房子一起枯萎老去。
我相當忌諱曾經有死去的人待過的房子,好在我買不起新房,租屋也可以更快搬離,而不用擔心舊房要怎麼脫手,或新房去哪裡找、怎麼買比較便宜。
你會說,只要有些年紀的房,總會有幽靈。這是租屋世代無法避免的風險。因此,即使我偏愛新房,也只能退而求其次,至少看起來要新,以及別有人曾死在裡頭就好。
日記本並沒有被刻意隱藏,它就大剌剌躺在租屋處原有的木製書桌裡,右側第一格抽屜一拉開,便能看見精裝書皮上彩繪著夏卡爾的畫。
我不懂夏卡爾,無法認出那幅畫的名字。
入住第一晚,夜深人靜的凌晨,我只點著一盞單薄的檯燈,凝視日記封面的畫作。無論是騎著疑似公雞的鳥類、飛在空中的新郎與新娘,或是拉著小提琴的山羊,或是飛在小鎮上空的裸女或天使,讓人搞不清楚他們是死了而上天國,或是作為生人過於喜悅的隱喻。他們通通介於生與死之間,令人目眩神迷。
內心的不安躁動讓我無法保持平靜。
對於日記的內容我十分好奇,道德界線就在我與日記的中間。
我並不是想偷窺,而是它明顯被刻意遺漏的樣子,引起我的同情。日記的主人顯然是故意將日記留給後面入住的人,它才會被留在顯眼的地方,毫無隱藏。
為什麼?
我有沒有可能誤讀這個訊號?
道德是狡猾的。我立刻找到不違現代十誡碑上「不可偷窺他人隱私」誡條的方法,我說服自己,這麼做是為了將日記還給它的主人,唯有翻開它,才有找到日記主人的方法,至少也會有些線索。我別無選擇。
如此自我催眠一番後,我在日記本的第一頁看到了她的自殺宣言──
「我將前往頂樓。我將眺望這城市遙遠的地平線。我將對生在人世三十年毫無價值的自己做最後的告別。我將從那裡仰望蔚藍天空,而它將萬里無雲,為我敞開天國的門扉。我將一躍而下──」
她跳了嗎?這是遺書嗎?
這時我才知道,這本日記屬於曾經擁有它的女人,與她的死亡。
而我,正要住進她曾經住過的房子。
─待續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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