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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半同居狀態也有幾天了,但夏朝言仍覺得兩人關係沒什麼進展。平日二人的生活作息就已經有些出入,若有共同休假的時候,平常累個半死的兩人也懶得出門約會,就是賴在夏朝言的家裡各做各的事。

  這幾天為了籌備下一張專輯,夏朝言時常待在家裡的練習室,也比較常見到黎夕。但黎夕除替他打點家事之外,也沒別的事可做,就窩在沙發、或是臥室床上看書。

  偶爾,黎夕會入迷到聽不見夏朝言在喚他,這讓他有點吃味。

  今天又是一樣的狀況,他好不容易譜完一首歌的曲子,走到客廳就看見黎夕又在看書。夏朝言知道跟一本書吃醋很幼稚,但又情不自禁,移動到開放式設計的流理台,拿起幾個玻璃杯故意發出聲響,邊觀察黎夕的動靜。

  結果他連頭也沒抬,一個勁的埋頭讀書。

  雖然也想起了當年他們兩個時常在圖書館裡見面,黎夕就是這樣了,十年光陰過去了這習慣也沒改,但現在他們已經在一起了,黎夕卻仍然有自己的小世界是他進不去的,想到就有點煩悶。

  「夕兒,你在看什麼啊?」

  果不其然,黎夕沒理他。夏朝言不放棄,又刻意用上黏膩語調叫了一聲,「小夕仔,你看書好認真,小朝寂寞。」

  看著黎夕皺皺眉頭,抬眼看他,夏朝言滿意的燦爛微笑,「要喝點什麼嗎?」

  「一大早就拿酒杯?」

  「借酒澆愁啊。」

  夏朝言只是在開黎夕不怎麼理他的玩笑,沒想到後者當真了。「怎麼了?歌寫的不順利嗎?」

  「才不是。」仍然在裝可愛的夏朝言嘟起嘴,「這幾天你到底在讀什麼?也太認真了。」

  翻了翻白眼,黎夕不習慣看一個大男人撒嬌,但心裡微甜。敢情這大孩子在吃醋?「最近在圖書館發現的舊書,是一系列的鐵血神探系列,好久以前就想拜讀,但絕版書沒門路買,正好發現圖書館有收完整一套。」

  鐵血神探?感覺很不像黎夕這種文弱書生會讀的東西啊。夏朝言搔了搔後腦杓,面部表情有些奇怪。他知道黎夕愛讀書,卻一直不曉得他愛看什麼類型的書。「那是在說什麼的?」

  「一個離職刑警的種種探案故事。」

  「探案……是指凶殺案?」夏朝言唯一演出過的角色也是個偵探,但那偵探柔弱的要命,跟「鐵血」二字完全擦不上邊,而且他主要任務是讓女助手,也就是女主角愛上他,而不是在辦案,辦的案子也多半不見血。那本書裡的世界跟他距離太遙遠了。

  「對喔。」

  「那更要來點酒了。」

  「你真識相。」黎夕淺淺的笑了。

  哼,不識相還當你的伴侶嗎!夏朝言暗自在心裡吐槽,邊將裝好琥珀色酒液的杯子遞給黎夕,以非常滿意的眼神看著黎夕將書本闔上。「我一直不知道你會讀這類的小說。」

  「嗯?我一直都會讀推理小說喔。」

  「但很少看到你讀。」

  黎夕笑了。「應該是你看到我在讀的時候,不知道那是推理小說吧?像是《黑貓在花籃裡睡了》,這種書名,要猜到它是推理小說也很難。」

  「唔。」夏朝言讀的書不多,最多就是為了寫歌而蒐集的資料而已,這下被激得也想來看點書,好跟黎夕之間有什麼共同話題。「所以那本貓在哪裡睡覺的書又是在說什麼的?」

  黎夕食指搭在唇邊,像在回想,「是個老奶奶被殺的故事,他養的黑貓被發現睡在一個竹編花籃裡,懷裡抱著殺人凶器。」

  「你很喜歡這種故事?」

  「非常喜歡。」黎夕又笑,「只要有關解謎的我都喜歡。」

  「所以你才會看《愛人偵探》對不對?」看著黎夕臉上洋溢幸福微笑,夏朝言又覺得自己被比下去了,還不如別吵黎夕讓他繼續讀那什麼鐵血宰相!不對,是鐵血偵探!忍不住又想把黎夕的注意拉回自己身上,才私心提了他所主演的那齣電視劇。

  「對啊。」

  「你還說過你喜歡我演的偵探。」

  「是啊。」沒想到黎夕這麼直率的坦白,夏朝言心裡正冒出甜滋滋的喜悅時,黎夕卻又說了,「只要是偵探我都很喜歡,不覺得才智過人的偵探解開常人不能解的謎題時,特別帥氣嗎?」

  所以,黎夕喜歡的是偵探,而不是小朝。


 

  ……理解不能啊!!!


 

  夏朝言一個變臉,不悅的把手上的啤酒一飲而盡。

  黎夕也察覺到這變化太劇烈,一臉不解,心裡暗暗的思索著自己哪句話說錯了。他是喜歡偵探沒錯啊,小朝演的那個也喜歡,如果不要時常調戲女助手的話就更好了。但……其他的偵探與助手互動親暱他不會反感,就只有夏朝言的偵探與女助手拉近距離的時候他會不開心,這種話,怎麼樣也說不出口吧?

  酒精的後勁很快就入侵了夏朝言的理智,黎夕沉默不語了,看起來有些心虛的樣子更讓他有股煩躁宣洩不出,整個人不規矩的貼上黎夕,對方急忙想閃躲卻被他抓了回來,害黎夕手中的啤酒差點撒了一地毯。

  「你、你幹嘛?」夏朝言的欺近讓黎夕很緊張,他已經能感受到他的吐息了,那麼兩人應該是很近,近到可以接吻了吧?

  才剛這麼想,夏朝言就很不客氣的吻上了黎夕的唇,但不霸道,有點像暖暖的微風貼上來的那種感覺。很有小朝的味道。黎夕笑了。「欸,你不會是在吃那些偵探們的醋吧?」

  「誰要吃他們的醋!」聽常去的小吃攤老闆說,夏朝言酒量沒有很好,但黎夕沒想到竟是這般差,才一杯而已,夏朝言就斷了理智線。但他不知道夏朝言只是藉酒裝瘋。「反正我就是不聰明,一點點工作上的小難題就能難倒我,偏偏我就只會寫歌和唱歌,偶爾彈彈吉他騙騙愛人的心嘛。」

  一長串的抱怨終於吐出口,一旁「愛人」的反應竟是先噗哧笑出聲音,夏朝言的心正要失望的往下沉的時候,是反而主動貼近、輕盈的在夏朝言唇邊留下蜻蜓點水的黎夕將那顆心收網撈起。

  「那你快去彈吉他,唱唱歌給你的愛人聽。」

  有點想賭氣,但親密的舉動已經將夏朝言微醺的飄飄然全然打散,取而代之的是心臟怦怦加速的腫脹感滿盈全身,他不確定自己能不能好好唱完一首歌,而不會中途去撲倒旁邊這個可愛又可口的人。

  不過,黎夕很是期待的表情讓夏朝言打起精神,應了聲好後到練習室裡拿他心愛的吉他,要唱什麼歌,他已經打定主意了。

  昨天,黎夕寫好了那首「有情人終成眷屬」的情歌歌詞給他,他修改了一些部分之後,連夜譜成了曲。他要唱這首歌給他,不知道黎夕聽了會不會感動?

  而坐臥在客廳沙發裡的黎夕,轉身凝望著背後落地窗外的蔚藍色晴空,也正好在想他昨晚寫給夏朝言的那首歌。

  那首歌就叫──「有晴」,是他特別寫給夏朝言的情歌。

 

 

─番外篇(二)完─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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