繼《我的名字叫紅》的十六世紀伊斯坦堡,《罪與罰》讓我一窺十九世紀的聖彼得堡,經典之所以經典,或許正是因為它們總是能夠在故事之中穿越時空,給現代讀者具體想像歷史的機會,甚至可以付出關懷,並以此反思現代生活與各式各樣的議題。

 

(本文牽涉小說劇透,請斟酌點閱)

 

  杜斯妥也夫斯基的《罪與罰》在俄國文學中佔據重要地位,在綿密的厚重書頁中,可以看見作者筆調處處細膩。

  表面上寫充滿俄國風味的犯罪小說,實則藉著一樁犯罪事件,以側寫的方式還原當代社會底層窮困的真實樣貌。全書針對「罪」與「罰」的概念並無明顯的闡述情節,反而將其埋藏在故事情節與人物的對談之間,不明寫的婉轉手法降低了說教意味,推進故事的同時引領讀者以人物視角身歷其中,思考何謂「罪」又何謂「罰」,包含社會風氣、普遍大眾性格等背景資訊,都成了「罪」的構成,同時又是犯下罪行者精神上的囚籠,是「罰」。於是,書雖然厚重,每個情節卻又顯得重要而無法切割,因它試圖呈現的,是一個時代的樣貌。

  主角拉斯克尼科夫預謀殺害了一個放高利貸的老太婆,又殺害了目擊一切的無辜者,藏匿強盜來的贓物之後,開始陷入彷彿永無止境的精神錯亂,他不認為自己有犯錯,自我膨脹的意識讓他自認可以堪比英雄,只因他殺害的是以壓榨窮困之人錢財與生活的惡人。但是,「罪」的概念從主角、以及周邊的人的言談之中悄悄溢出,情感上的如蘇妮雅的感受,從人性角度理論犯罪的如波非瑞與雷米亨的見解,藉著這些人對「罪」的念想,可以想見拉斯克尼科夫在書中象徵的並不是可以踩踏鮮血、創建偉業的英雄,而是「罪」的其中一個具體面向。

  拉斯克尼科夫這位主角為讀者帶來最重要的省思,我認為是「罪」與「善惡」切割的必要。他以一名犯下殺人罪的犯罪者,將善與惡兩種特質融合在一起,他既有幫助弱者的正義感與善心,寧可自己身無分文也想方設法救濟需要幫助的人,又有鄙視有產階級與執法者的惡意,看似矛盾又衝突。但以宏觀看整個故事的背景脈絡,解答就在「環境」──這是作者唯一一個明確點名的犯罪動機。

  拉斯克尼科夫的殺人,並不是單純被窮困逼到死路、不得不為的搶劫,還是對無法翻轉、流動的社會階層發出的憤怒。從陸辛對杜妮的壓迫式追求、又鄙視蘇妮雅的卑微身分,便能重構出當代聖彼得堡在社會底層生活的人們,在物質與精神上的各種匱乏。而懷才不遇、出身貧寒的青年被困在無法翻身的社會底層,窮困又無所作為的無能感,加之外來的壓迫與輕鄙,便爆發在拉斯克尼科夫身上,那其實是對於現狀聲嘶力竭的怒吼。

  杜斯妥也夫斯基將拉斯克尼科夫的殺人與純粹的善惡二元脫鉤,卻也沒有否認殺人行為無論在法律上或是在道德上都是犯罪。單就殺人行為下去抽絲剝繭,高利貸老太婆的被殺,與其妹麗莎的被殺一起發生,便是要驗證這一起殺人並不如拉斯克尼科夫自己所說的是為了正義,反而更接近為了生存而必須折衷靈魂的衝動憤怒。所以,拉斯克尼科夫在最後並不認為他錯在殺人,而是錯在愚蠢。這不是在說他後悔這場殺人不是一場完美犯罪,而是他深思熟慮構思一起謀殺,卻沒有對後續罪與罰的重量有所覺悟──這似乎隱隱指出作者透過拉斯克尼科夫的想法,傳達出仍然有可以受到寬恕與原諒的殺人,雖然我認為這點仍有待商榷與反覆思考驗證。

  至於「罰」的部分也很有意思。

  拉斯克尼科夫的殺人發生在本書的最前頭,他的自首發生在最後一章,也就是說,這整本書有很大的篇幅在描繪他殺人後的心境與舉止,以及他周邊的人對他所造成的影響。我們可以看見他不是在精神崩潰的邊緣遊走,意識清醒時就是一個憤世嫉俗的青年,有實質法律意義上的罰是最後的流放,但流放之後,拉斯克尼科夫的精神狀態卻是踏實與淡然平靜的。

  而這讓「贖罪」的意義浮現,而這無關法律,而是與精神有關。《罪與罰》中以宗教信仰的形式,寫出拉斯克尼科夫服刑之後,正面接受生命重量的轉變,而這份勇氣背後的涵義用現代的語言解讀,便是愛。這份愛不僅顯現在宗教信仰上、慈悲上帝的愛與看顧,其實是來自蘇妮雅的付出與關懷,而這超越男女的情愛,而是更加超越的愛情。而這可以從史維里凱洛(與拉斯克尼科夫有同質性很高,身分地位卻截然相反的人物),意識到杜妮從未愛過他後選擇自殺,來得到反證。

  《罪與罰》無論在「罪」或「罰」的概念上,都嘗試突破社會階級刻板印象與法律秩序,從個體的精神層面上描繪那些法外的可能,讓犯罪者不再只是應該被排除於集體之外的惡人,而是還原他們內在完整面向的心理世界,以及他們犯罪背後的所有社會脈絡,讓人們得以人性的角度下去看見犯罪者身為人的一面,從這點來看,竟然可以與前陣子非常熱門的電視劇《我們與惡的距離》做對照。

  甘地曾經說過:“Hate the sin, love the sinner.”

  或許就是這個意思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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